這意味著,崔世安將成為第四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的候選人。
第四任澳門特首選舉提名期于7月29日結束,選舉管委會共發出了396份提名表,最終有2位人士交回提名表。其中李光遠交回110多名市民的簽名,但均非選舉委員會委員。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新修訂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將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300人增加至400人,行政長官參選人須獲得至少66名選委會委員的提名方能參選。
管委會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管委會已於31日把載有被提名人及其提名人姓名的告示張貼于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被提名人及選委會委員得最遲于8月1日就有關決定向管委會提出異議。
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定於8月31日舉行。現任澳門特首崔世安於本月15日正式宣佈參選,尋求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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