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行政長官選舉的工作安排,包括場地和票站設置、投票程序及具體工作流程。管委會主席宋敏莉說,以往的行政長官選舉,選委可選擇到劃票間或留在座席上劃票;為提升投票意向的保密性,今次選舉調整票站設置和投票程序,所有選委必須到劃票間填劃選票。
她續說,選舉場地內將設兩個區域,各約15個劃票間,選委必須離開座席,到區域內領取選票,進入劃票間填劃選票,之後到會場中的票箱投票。管委會預計當天上午10時開始的選舉程序需時約兩小時,希望中午12時有選舉結果。
宋敏莉呼籲選委在選舉日帶齊投票權證明書及身份證,於上午9時至10時期間抵達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辦理登記手續後進入選舉場地,讓選舉程序按時於10時展開,然後履行職責,投票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
對於傳媒問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指“民間公投”不當收集個人資料,有否曲解終審法院判決,宋敏莉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有自己的職權範圍,相信是在法律賦予的職權處事。她不評論任何人士如何解讀終審法院的判決。
記者問及選舉日可能有團體或人士發起集會活動,宋敏莉表示,任何人士在合法情況下,都可行使集會、示威及遊行的權利,在管委會角度絕對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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