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將評定渡船街1號A建築物,並建議是否將之列入文物清單。文化局長吳衛鳴表示,文化局同時建議一併評定首批有潛質的建築物。
文遺會舉行第4次平常全體會議。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馬若龍稱,渡船街1號A雖不屬於文物保護區內,但頗有特色,這建築至上世紀60年代仍是新橋區至高士德區的常見建築類型,反映昔日民間生活,這種建築物至今所餘無幾,屬於澳門的集體記憶之一。
文化局將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對渡船街1號A建築物長評定程序,當中包括諮詢法眾及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這是文遺法自今年3月生效後文化局首次啟動評定程序,文遺會認為可以起到正面作用,希望市民多發表意見。
吳衛鳴透露,除了渡船街1號A建築物,文化局將建議一併對首批有潛質的建築物啓動評定程序,決定是否將它們列入文物清單。傳媒多次追問名單,吳衛鳴重申文物普查尚未結束,未能透露。他預料評定程序將於明年首季開展,於1年內完成。
渡船街1號A業權人對街線圖提出行政上訴。吳衛鳴認為,業權人上訴與文化局保護文物兩者無衝突,如果建築物最後列入文物清單並出現賠償,文遺法規定可按協議或司法裁決處理,現時談論是否由政府出資購買言之尚早。
在文遺會第四次會議上,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李鎮東、副主任李安德向委員介紹優化後的“南西灣湖輕軌站設計”方案。委員對輕軌南灣站與政府總部對開的景觀規劃提出意見,建議考慮整體規劃政府總部前的堤岸及未來輕軌設施,並分階段美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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