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強調,修訂《刑法典》必須慎重。法務局稱,清理原法規必須循序漸進。
在行政法務施政辯論第2天會議上,陳海帆表示,《刑法典》是刑法的根基,修訂《刑法典》必須慎重,須詳細認真研究後始修訂,檢討過程中不能不考慮緩急輕重。陳海帆指出,《刑法典》已頒布很久,不單性犯罪某一類罪要檢討修訂,亦有很多罪需要結合社會發展修訂。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長朱琳琳介紹民事訴訟法典修改情況。她稱政府今年將就修訂民事訴訟法典展開諮詢工作,循 3方面考慮,包括簡化訴訟程序、合理分配法院資源、引入其他方法取代訟訴,以處理民商事案件。
朱琳琳稱,同時考慮改革傳喚程序,以新方式快捷通知訴訟雙方當時人,減少案件押後情況;亦會考慮擴大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的管轄權範圍,以及更新特別訴訟程序,例如優化勒遷的程序,協助解決租霸問題。
法務局長劉德學指出,清理原有法規的工作將循序漸進,先易後難。他指出,清理原法規的前期工作已於2013年 8月完成,並已提交施政報告。因數量多,技術複雜,法務局與立法會磋商後,雙方同意成立工作小組。他表示,下一步清理將循序漸進。
法務局之前曾公佈,1976年至 1999年 12月 19日,即澳門特區成立前的 2,123項法律及法令當中不生效的原法律共 1,452項,需要清理。
陳海帆表示,目前與本澳簽署了司法合作的國家包括葡國、東帝汶、佛得角及蒙古,並與香港簽訂了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政府已取得中央授權,正與南韓、蒙古、尼日利亞磋商,並計劃與烏幹達展開磋商局法合作。區際司法協助方面,目前本澳與內地刑事司法互助的磋商可望在下月展開第2輪會談,港澳將簽署刑事司法互助,雙方正磋商最後文本的文字。
另外,崔世昌議員建議委託本地大學的法學院或其他地方的專業人士做前曕性法律研究。議員歐安利認為,要提升行政效率,必須訂定指引性行政程序的期限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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