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佛簽司法互助協定
【本報消息】澳門特區與佛得角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佛得角共和國的法律及司法互助協定》,涵蓋職業培訓、登記、公證等範疇。雙方今後將就協助緝捕和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等繼續磋商。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佛得角共和國旅遊、工業和能源部長布里托昨日上午十時半分別代表特區政府及佛得角政府,在政府總部簽署“協定”。“協定”涵蓋了不同領域的法律合作範疇,包括職業培訓、登記、公證及民事身份資料、資料庫及法律資訊,以及免除要求司法及司法外公文書的認證等。
在“協定”的框架下,雙方今後將就協助緝捕和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承認和執行刑事判決、送達刑事司法文書、刑事調查和取證、送達民事司法文書和民事取證、承認和執行民事判決及仲裁裁決、送達司法外文書和承認其效力等事宜繼續磋商,以進一步落實“協定”內容。
陳麗敏稱,按照簽署的“協定”,當完成內部程序後,締約任何一方收到最後一份通知書後滿三十日,“協定”正式生效。目前澳門與葡國、香港就移交被判刑人簽署協定,未來將與佛得角就此問題再展開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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