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監管修廢車場
【本報消息】議員何潤生批評《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草擬十多年至今仍未出台,廢車場的監管亦長期處於真空狀態,影響居民生活。他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相關立法進度。
何潤生指出,除有一法令規管修車場營業時間及《公共地方總規章》外,並無任何法規規管修車場的經營,以致對廢車場的監管長期處於真空狀態,污染社區,如維修時發出噪音、排放廢氣、廢水及胡亂棄置零件等,影響居民生活。另外,有部分即使屬《公共地方總規章》可規管處罰的行為,如佔用公地維修車輛等,亦礙於政府部門執法不力,致相關情況更明目張膽。另外,廢車場作為廢棄車輛處理及收回的重要環節,當中如處理高危險、高污染零件等程序,涉及對環境、衛生的影響,更可能威脅居民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他要求當局解釋,《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的修訂工作為何拖延超過十年仍未完成?究竟政府何時才能完成最終文本以開展公衆諮詢?目前《澳門廢舊車輛管理及回收政策研究》及相關的短、中、長期規劃的相關資訊透明度偏低,政府何時公佈相關研究及規劃的時間表,以讓公衆知悉?
同時,鑒於修車場、廢車場長期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但受制於資金、技術等因素,單靠業界自行改善,難收成效,故政府除立法及設有環保與節能基金外,有何其他措施協助相關場所的經營者提升技術質量,減少影響居民生活環境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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