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車管理業商會會員大會
停泊車法規不合時宜
【本報消息】泊車管理業商會昨舉行會員大會,推選新一屆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包括現時的泊車管理業經營者及相關設備供應商。該會成立志在各層面上得到充足資訊,帶動相關行業發展。
主席黃樹森表示,近年澳門經濟急速增長,機動車數量增大,交通、停泊車輛空間成為極需正視及處理的問題,停泊車輛服務質素不斷提高,相關收費卻仍處於低廉水平。黃樹森勉勵業界多交流,多與政府部門溝通,在商會帶領下合力解決難題,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優良的泊車服務。理事長馬志毅認為,因應現時停泊車法規已沿用多年,部分條文不合時宜,冀業界多提建議。商會並不只代表個別經營者,而是一座橋樑,為業界、為使用者創造更優良的泊車條件及經營環境。
各會員積極發言,就經營設備及條件各抒己見,特別是電子貨幣在停泊車行業上的普及,冀參考鄰近地區良好經驗,探討在本地實施的可行性。
最低工資宜廿六元
關於當局擬推行最低工資,業界願意配合,但最低工資不宜過高,設定廿六元較為合適,因部分經營企業與當局簽定經營管理合同時,已確立了各項回報及稅項,而且是一個四至六年較為長期的經營合同。合同期間無法取得額外收益減輕最低工資帶來的漣漪效應,加上人資短缺,各項經營成本上漲,若設定高於外判政府清潔保安服務的最低工資,可能會導致部分停車場處於長期虧損經營狀態。
商會新一屆領導層包括主席黃樹森,副主席古家家,秘書李光華;理事長馬志毅,副理事長崔銘文、司徒璧光、李萊成、李文壽、尤美玲、任樟寧、周嘉進,理事李光華、梁文錦、甄小翠、羅達恒、冼建國、葉智樑、楊光、梁東海、王真麗、曹瑞庭、鄭樹文;監事長黃健中,副監事長崔紹文、阮若華,監事方伯榮、盧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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