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羅涉賄案明年初結案陳詞
【本報消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等八人涉行賄歐文龍案昨續審,傳召了兩名辯方證人,就污水處理部分作供。有份參與涉案污水處理項目的辯方證人,沒法回答由歐文龍實際操控的公司有否提供顧問服務,以掩飾收受賄款。案件審訊進入尾聲,尚餘十多名辯方證人未作證,法庭預計明年一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八被告一應訊
八名被告中,昨只有方鎮猷應訊。歐文龍涉嫌○四至○六年以權干預污水處理項目批給,令Waterleau, 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及ATAL Engineering Limited(安樂工程有限公司)聯營公司中標,獲取有關項目總造價的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六點八,又或純利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回報。
方鎮猷為“安樂工程”經理,與其隸屬同一部門的副經理陳海明被傳召作供。對於當年為何與“Waterleau”組成聯營公司投標,負責市場推廣的陳海明回應早於二○○○年代表公司參與一展覽會時結識了“Waterleau”職員,事隔三至四年,對方表示在澳門有工程,邀該公司參加。“安樂工程”在聯營公司中主要負責安裝、電線及電纜等工作,聘用顧問服務則由“Waterleau”負責。
聚焦顧問服務
作為香港公司,陳海明表示該公司在香港及內地具有豐富的污水處理業績,但卻首次處理澳門工程,故需要聘請當地顧問公司協助。
聆訊爭議焦點落在林偉及“Best Choice”有否提供顧問服務,辯護律師何駿豪引導參與涉案項目的“安樂工程”合約經理貝富強,問及一張○六年由該公司發出的付款申請書,上面寫有“Best Choice”,是否由其填寫及簽署申請人一欄?貝富強確認申請人是他本人,資料由工程部及他填寫,惟填妥後仍需經會計審核處理,他只負責中標後的合約管理。有關涉案跨工區污水處理廠的付費不一定由方鎮猷審批,簽署支票可交由公司另外五至六名授權人負責。稱由於不清楚澳門法律,輸入勞工、稅務、安全及技術規則等,需要聘請當地顧問協助中標。
控方追問證人哪一家公司在中標前提供顧問服務,中標前後有否資料顯示林偉及“Best Choice”提供顧問服務?貝富強表示不是其負責的範疇,並不清楚,手頭上亦無有關方面的資料。合議庭主席蕭偉志問證人會否了解合同來源及公司背景?貝富強解釋並沒需要了解,該部分另有同事跟進。
昨上午庭審經控辯雙方同意,豁免聽取辯方證人運建辦副主任李安德作供,被告劉鑾雄及羅傑承分別尚有六名及九名辯方證人。聆訊明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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