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維權難題待解
【新華社太原十二日電】十一月十一日網絡購物大潮中,太原市居民佟衛東沒有像往年一樣在網店掃貨,他告訴記者,這源於一次艱難的網購維權經歷。
佟衛東說,今年春天,他在一家信譽度很高的網店買一部手機,拿到手卻發現是假貨。這之後的退換過程耗時三個月,輾轉居住地、賣家所在地、手機公司所在地、網店所在地4個城市,涉及賣家、質監、工商等8個單位。“最後還是私了。賣家還說手機和贈品有磨損,扣我200塊錢。”佟衛東說,一開始還跟他們較勁,到後來實在沒精力,只好自認倒楣。
網購投訴增長近倍
佟衛東的遭遇僅是消費者網購維權的縮影。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一二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20,454件。在一三年上半年,這一數字就達16,408件,同比增99.7%。其中,合同類投訴、售後服務類投、品質類投訴三類佔大部分。
不可否認,電子商務已改變中國傳統消費業態。去年“雙11”網購促銷當天,天貓和淘寶支付寶銷售總額達191億元。今年淘寶和天貓的“雙11”交易額達350億元。
不過,山西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張國勝認為,中國網購繁榮背後急需解決維權難題。從往年情況看,“雙11”過後,接到的網購投訴會多起來。目前,消費者通過網上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時,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方。消費者只能通過照片、詢問等有限的辦法判斷商品品質,無法直觀感受。“一些缺乏誠信的經營者就會誇大商品性能、功效,誤導消費者,甚至借此實施網絡詐騙。”
業內人士分析稱,工商部門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打擊非法經營的職能部門,但在電商面前有點無能為力。因網購多是異地購買,消費者投訴到所在地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只能提供幫助,卻沒辦法對外地的不法商家進行處罰。
跑了和尚跑不了廟
中國有句俗語叫“跑了和尚跑不了廟”。但這句話對一些網上賣家卻並不適用。太原市12,315指揮中心副主任羅毅說,有的網上賣家的發貨地址、上網所在地、常住地等很難相統一,不良商家還會註冊假地址。“實體店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但很多電商根本沒‘廟’。”
羅毅認為,網購要解決消費者後顧之憂,可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工商部門不具有網絡監管的權力,可與電信部門合作,盡可能鎖定賣家的IP地址。要讓不良商家跑不了廟,這樣才能形成威懾力。”
將於一四年二月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網購維權新增“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網購等非現場購物信息披露制度”、“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責任”等條款。張國勝認為,有了這些規定,人們網購維權會容易一些。“毫無疑問,中國網購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需要在過程中解決各種問題,但首先需要解決購買維權,減少更多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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