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巴士服務合同
巴士服務合同問題餘波未了,廉署堅持合同違法,政府則解釋是“法律偏差”和“瑕疵”。新澳門論壇昨日下午三時以“巴士合同六宗罪,議會聽證擺理據”為題,假祐漢第四街休憩區探討巴士服務合同問題。
議員區錦新認為,行政長官,以至相關的司級、局級部門領導須為此負責,並須清楚解釋政府為何將問題視作“法律偏差”和“瑕疵”。法制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洪榮坤表示,當局在巴士合同存在適用法律錯誤,除無法主導服務外,亦出現調升服務費和處理公司資產等爭議和訴訟。澳大副教授仇國平認為現時政策制訂過程欠透明,公衆無從得悉,要求立法會聽證。
下環坊會會長馮金水則關注巴士服務質素,並提到今年涉及巴士的奪命交通意外特別多。民衆建澳常務理事李玉培希望社會應就今次巴士服務合同紛爭,反思未來的巴士服務應如何向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