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三代性侵看護判刑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電:屏東縣胡姓祖孫三代被控一年內輪流性侵印尼籍女看護共計八十一次。最高法院今天判胡姓老翁及兒子十年及九年徒刑確定,未成年孫子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判決指出,該名印尼女看護在二○一○年十月間被仲介到屏東照顧行動不便的阿嬤,一個月後,阿嬤的兒子、七十歲的胡姓老翁看到女看護在客廳擦地板,強拉壓制女方予以性侵得逞,並在事後恐嚇女方不得張揚報警及告知其妻子,否則要將她遣送回國。
胡姓老翁持續對女看護性侵約一年期間,胡姓老翁的四十五歲兒子,竟也對女看護伸出魔爪,要求不可對其妻或外人說,否則將她遣送回國,胡翁父子各性侵女方四十三次及三十五次,且除了胡翁父子每周性侵,胡翁的十五歲孫子也性侵女方三次,總計祖孫三代性侵八十一次。
判決指出,女看護在二○一一年九月間得知可以取回來台仲介的押金,才向“勞委會”求援,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期間,胡翁父子否認犯行,辯稱是女看護主動示好,雙方兩情相悅,但法院調查,女看護案發後多次出現精神崩潰、行為脫序、意圖自殺等行為,也無法想像女看護在祖孫三代間周旋,認定胡翁父子確實性侵女看護。
法官審酌胡翁父子雖提出三十萬元新台幣賠償,但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留下難以抹滅陰影,犯後還飾詞狡辯,分別重判十年和九年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後定讞,至於未成年孫子犯案部分,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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