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不滿申請場地遭拒
【本報消息】新成立社團“開放澳門協會”擬六月四日在議事亭前地舉辦晚會,遭民署拒批場地。申請人要求交代原因。
申請人周庭希表示,該會已提前九十日入紙申請場地,民署於四月十七日覆函,“未能提供上述場地予貴會使用”。該會致電民署追問原因,他引述民署答覆為“不是看誰較早申請,如果有團體每年固定時間舉辦活動,享有優先權,又稱團體可一年前申請,又指部分場地申請由上級決定”。該會要求面見民署管委會主席聆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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