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輸勞 懲假招工
在超低失業率、工資中位數已達一萬三千元的就業市場蓬勃時期,擁有工作經驗,高中畢業學歷,加上懂普通話、廣東話及流利英語的本地居民,應該不愁工作及擔心“雞碎”薪水,但竟有僱主僅出數千元月薪聘請上述履歷者,比目前工資中位數少了一大截。類似的招工廣告,長期出現在勞工局招聘及就業選配欄目。酒店及飲食行業工資中位數已達一萬元,六、七千元的侍應招工備註卻出現流利英語,以至略懂葡語、略懂日文、泰語良好等要求,令人嘩然。坊間長期質疑有人透過製造官方職業配對失敗的假象,進而申請外僱額。
中級法院近日裁定一宗上訴案件敗訴,事緣一餐廳向人資辦申請聘用廿一名外僱,但人資辦只批准了當中的一個外僱額,否決其餘二十個配額。餐廳不服並提出聲明異議,人資辦隨後翻查資料,發現該餐廳的外僱比例已逾六成,加上餐廳雖曾嘗試招聘本地人,卻要求高中畢業、擁有一年工作經驗、廿三歲以上及懂得三種語言,僅給予月薪六千五百元,聘用外僱時卻沒有同等要求,法院認為明顯看出有人故意提高聘請本地人的要求以致無法成功請人,是規避勞動政策,故判定餐廳敗訴。
“外僱法”開宗明義,“聘用外僱是為了在沒有合適的本地僱員或合適的本地僱員不足時,以同等的成本及效率條件補充勞動力”、“聘用外僱須確保本地僱員優先就業,包括聘用優先及持續就業優先”。然而,外僱輸入的低透明度及漏洞百出,與法律原則背道而馳,外僱衝擊本地人就業及晉升的現況,觸目皆是,假招工不絕。此案是個別例子,抑或冰山一角,自有公論。
面對經濟急速發展,本澳已成為長期依賴大量輸入外僱解決人資緊張的勞動力輸入地。截至今年三月,當局已發出逾十八萬個外僱聘用許可,實際外僱輸入十四萬五千多人,大量外僱的輸入衍生大量的經濟、社會問題。外僱為經濟貢獻的同時,亦衍生了若干民生問題,本地人與外僱資源爭奪的矛盾日益加劇。
外僱為本澳經濟發展的付出,不應抹煞。本澳經濟低迷期間,亦曾有大批居民遠赴台灣當外僱,為求生計而離鄉背井的同理心,人皆有之。問題在於當局審批外僱的態度有時過於寬鬆,有時模稜兩可;外僱輸入及退場機制的乏力,亦直接擴大本地人與外僱的對立面,長遠不利社會的發展。
杜絕假招工,當局是否需認真考慮制訂“黑名單”,縮減違規企業的外僱額或暫停其申請,以起阻嚇作用。同時,應清晰審批外僱申請標準及理據,以及公佈申請外僱的公司具體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字、支付外僱的工資水平等,加強公眾監察,有利當局對外僱制度的監管。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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