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者自付調控建築廢料
被當局預料去年已“爆滿”的建築廢料堆填區,至今運送廢料車輛仍不斷,何解飽和了還可以再填?疑團昨日終於解開,官員表示已將建築廢料“轉移”至堆填區附近的臨時儲存區堆高放置,並將建設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將部分廢料篩選後塡海,剩餘藉區域合作處理。此舉迫不得已,但社會更關注源頭減廢,如“污染者自付”、“生產者責任制”政策遲遲未見影,本末倒置。
澳門地方小,加上建築、路面工程超多,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超負荷、填無可填。資料顯示,堆填區在二○一二年接收了約二百四十萬立方米的廢料,去年則接收了約三百九十萬立方米,升幅達六成。插針不下的堆填區未能尋找合適的“新址”,唯有原地向高空發展,更被民間調侃:“堆成垃圾山,指日可待!”
小城土地緊絀,要為堆積如山的建築廢料另覓“居所”,談何容易。當局提出了源頭控制、區域合作兩大應急方案。先說源頭減廢,當局去年透露委託了科研機構,研究建築廢料徵費作為“污染者自付”、“生產者責任制”等措施的切入點,似是開了個好頭。但轉眼一年,未見當局進一步行動,工作似停滯不前,民間大失所望。
眼見建築廢料堆填區經已飽和,應對方案又只聞樓梯響,當局唯有見招拆招,將建築廢料“轉移”到堆填區附近的臨時儲存區,堆高放置。同時爭取明年建設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完成後將有效篩選出可堆填物料,用於新城填海等地區,剩餘物料擬採取區域合作方式,運往內地處理。
區域合作是當局處理建築廢料的“殺手鐧”之一,今年上半年傳出好消息,指澳門要求將惰性建築廢料如泥沙、石屎等運往台山堆填的申請,獲國家海洋局初步同意。
區域合作無疑緩解了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的沉重壓力,卻無可避免增加運輸、管理、行政和處理等一系列費用。假設該措施在沒有廢料徵費前實行,還是由當局“全包”,更承擔廢料分類的龐大工作量。污染者和生產者卻置身事外,不用煩惱如何減免傾倒拆建廢料成本,繼續不花一分一毫,明顯不合理,不單無助推動環保建築,更是浪費公帑,對減廢百害而無一利。
堆填區的窘境不在建築垃圾大增,問題在於粗放式管理,未有合理利用。鄰埠經驗所得,工程開展時所挖掘的棄土會被要求作為填料回用、均衡挖填量,以及建立填料管理系統,把剩餘棄土與欠缺填料的工地相互配合,值得仿效。如今當局建設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環保人士建議當局可同時擔當建築業界的協調平台,建立建築廢料管理中心,用作廢料儲放及配備。
歸根究底,落實廢料徵費才是關鍵。否則,要真正做到源頭減廢,又或營造應用綠色建築、採用環保建材的環境,都祇是空談。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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