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法生效後首宗個案 將修復還原
渡船街一號評定或列文物
【本報消息】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文化局長吳衛鳴昨在記者會上稱,當局已按文遺法相關規定,對渡船街一號A建築物首次發起評定程序,為文遺法生效後首個個案。
他透露明年首季會就包括該建築在內等相關項目一同啟動程序,諮詢公衆並蒐集文遺會意見,最終視乎情況將其列入或不列入文物清單內。
特色建築所餘無幾
文遺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文化局大樓舉行本年度第四次平常全體會議記者招待會,吳衛鳴聯同文遺委員會秘書長張鵲橋、委員會對外發放訊息代表馬若龍向傳媒介紹會議情況。社文司司長辦代表林韻妮、法務局長代表高舒婷、民署管委會主席代表梁冠峰、工務局長代表劉榕,文遺委員劉永誠、劉哲明、鄭國強、李萊德、湯開建、譚志煒、林發欽、呂澤強、林智超及何嘉倫等亦出席與會。
吳衛鳴綜合稱,早前備受關注的渡船街一號A雖不屬文物保護區範圍內,但頗具特色,這種建築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是新橋至高士德一帶常見建築類型,至今所餘無幾,能反映昔日民間生活概況。會上,委員會對該局發起該幢建築物的評定程序持正面態度,文化局於是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該幢建築物的個案首次發起評定程序,致力保留。
爭取十二個月完成
該局同步聯繫相關部門,協調盡早修復這幢具特色建築,相信修葺技術可還原其原有面貌。委員普遍建議,倘該幢建築日後通過評定,將與建築物周邊社區一併優化。吳衛鳴稱,待明年啟動評定程序後,會通知相關部門及業主,爭取十二個月內完成相關程序,得出最終結果並向公衆交代。
據報道,該幢建築業權人認為拆卸建築較好,現時唯等待結果,期望政府盡早通知建築物評定結果。倘涉及賠償將交予律師跟進,希望最終能協商解決。
上述會議期間,運建辦主任李鎮東、副主任李安德亦向委員介紹優化後的“南西灣湖輕軌站設計”方案。委員表達了關注點,普遍對輕軌南灣站與政府總部對開的景觀規劃提出意見,建議考慮對政府總部前堤岸及未來輕軌設施整體規劃,分階段改善及美化環境,與海岸線一同納入保護。文化局代表同場向委員介紹現正向公衆收集意見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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