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加租擠迫法界訴苦
每年司法年度開幕禮的話題總離不開司法機關設施不足,並已成相關首長的循例演說。昨日典禮完成後,檢察長何超明被問及相關問題時直言:“諮詢咗咁耐(新填海區選址),個人睇法零反對”。希望有關方面可加快興建,切實重視。
走犯事件震動大
何超明昨在開幕典禮致辭中提到檢察院目前的苦況,檢察院分散商業樓宇辦公,而又不斷被加租、設施陳舊、人員擠迫甚至引發疑犯脫逃事件。典禮完畢後再被問到相關問題,他首次公開談及早前檢察院門外發生的走犯事件,形容對檢察院震動很大,事後亦反思,認為司法機關除應有尊嚴和工作外,還有保障問題。
他稱,興建新司法大樓最早選址在新填海區(即美高梅酒店對開),可能還處於諮詢,但“諮詢咗咁耐,個人睇法零反對,睇唔到有人反對在該處建司法大樓,包括法院、檢院、廉署等”。他希望能得到真正重視及盡快解決。被問及政府是否拖延?他稱相信政府很忙,最重要確立了規劃,時間長可能產生變化。
法庭設商廈不妥
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也談及法院硬件不足。華年達昨更罕有地在演辭中的第二段斥當局所採取的僅是短期方案,指新初級法院大樓僅是刑事法庭,行政法院和輕微民事案件法庭仍然被安置在商廈中,“等待契機的來臨”。司法人員、訴訟當事人、證人、警務人員和被拘留人等,所有人都使用相同的設施,存在缺陷與不妥。他更以“實在令人沮喪”來形容律師室,自嘲於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經現任初級法院院長批准,“才有可能使用一間只有一張桌、四張座椅的極小律師室,且完全沒有空間擺放電腦或影印機等設備”。
華年達指回歸以來,司法機關的發展仍然落後於經濟及社會發展,設施不足,人力資源缺乏,不管怎樣改變,結果總不盡如人意,是“削足適履”。
他稱應對《司法組織綱要法》進行深度改革,增加終審法院法官數量,擴大其職權,修訂各級法院的法官編制,根據經驗及知識重組司法官職程,在履職初期設立試用期,對其表現的審核及評價加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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