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炳權:不設殘疾人補供社保制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現階段不會為未參與社保的殘疾人士提供一次性補供三十六期供款措施,從而可領取臨時殘疾津貼,冀明年底前能找到替代方案,成為恆常制度。
明年底前找替代
葉炳權表示,社會保障制度一直集中養老保障和工作期間職業保障,二○一一年開始新社保制度,過往沒有勞動關係人士,可透過任意性供款使退休時得到保障,包括殘疾人士亦可參加,至六十五歲可得到一定保障。但天生殘疾人士可申請殘疾金保障,除當年的長者補供制度外,不會再設立補供款制度。社會對於供滿三十六期的殘疾人士,有父母擔憂他們是否能活到六十五歲享受社保福利等,政府正聽取意見,希望在二○一五年底前能找到替代方案,讓殘疾人士得到保障。
或會牽涉多群體
若讓殘疾人士參與補供款制度,類似當年長者補供款提前領取養老金,或牽涉多群體,故暫不考慮。對於社會援助邊緣的殘疾人士或家庭可申請,給予寬鬆處理的支援。至今特別殘疾補助津貼已收到約一千名殘疾人士申請並審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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