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花紅無故變洋酒
僱主手法人搖頭
單車汽車同路行
以大欺小真無品
△打工仔辛苦拼搏都係想生活舒適,老闆應設法鼓勵士氣。有讀者反映,近月出花紅估計約有二千多元,但老闆竟出奇不意地以紅酒替代,將花紅換成三十多瓶紅酒,有人聲稱以每瓶八十元計算,“教導”讀者轉手圖利,如果醒目甚至可以賺更多。但由於讀者不飲酒,現辛勞所得化為紅酒,存放家中不知如何是好。
讀者敢怒不敢言,亦不敢確定當初合約是否有此條款,但辛勤工作竟換來貨品,“如果等錢救命,認真多得佢唔少”,亦不排除有人認為合理。其實簽約之前應細心查看所有條文,切勿輕易簽署,對於個人合法利益要據理力爭,如果認為遇到不公平待遇,可向勞工局求助,切勿啞忍,助長歪風。
△荷蘭園大馬路前晚上演驚險一幕。居民反映,當晚行經上址期間,目睹一輛單車十分守法往水坑尾方向行駛,未幾後方一輛私家車駛至尾隨,疑私家車司機不耐煩,突然瘋狂響號並連番故意迫近單車。期間騎車者被嚇至慌失失,單車隨即左搖右擺險自炒,幸騎士最終沒有失平衡繼續前行,私家車司機竟沾沾自喜展露“勝利笑容”,行為令人側目。私家車其後在婦聯大廈對開爬頭疾馳而去。
公共道路駕駛者有權使用,居民認為上述司機行為完全“大蝦細”,單車守法在路上行駛並無不妥,不應嫌人慢而胡亂響號,若因此釀成交通意外實“無着數”,要做一個有品格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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