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控制優質內容並重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管理與市場營銷系副教授劉丁己表示,本次案例業主有兩種主要運營模式:廣告代理和媒體自營。這一套商業模式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經非常成熟普及,加上現在4G傳輸技術進步,未來可以統一控制並更新訊息播放,無須手工換片,基本上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重點是如何增加據點、擴大規模、控制好成本,以取得規模經濟優勢和更多廣告收益。
初期爭取文創支持
根據其他國家地區先例,許多類似公司面臨兩個問題,首先,媒體資源售價過高,雖然理論上該公司未來可以自主決定廣告的銷售價格,但可能需要向商家或巴士公司支付費用,因此一定程度上會導致廣告銷售價格受到合作方的制約。除宣傳片外,也要提供一定優質內容,初期規模尚未壯大時,內容供應商可能要收錢,同時硬體設備投資也是一筆費用,所以須有良好資源支持才能持續發展,故初期必須爭取政府對文創產業的支持或優惠貸款。
另一個問題可能是客戶購買價過低。澳門地方不大,交通時間短,用餐時間也不長,在澳門搭乘巴士一般都比較擁擠,幾乎人人有智能手機可隨時上網,固定熒幕和移動傳媒宣傳的必要性和效果不見得能跟其他國家地區相提並論,因此初期可能需要以折扣、更誘惑的條件爭取客戶。之後如何讓客戶以更高價格購買該公司的廣告時段,以支持現金流收入,將是一個挑戰。
內容為王縮短周期
未來如何做好分衆化及提供優質內容是重點。過去經驗顯示,許多類似傳媒公司的廣告產品過於單一,加上媒體資源利用率偏低,不能有效吸引觀衆眼球,自然不容易吸引廣告商投入更多預算。戶外視頻廣告平台進一步分衆化的趨勢是必然的。相對於大衆傳媒而言,如今次個案這樣的服務商主要針對特定受衆,而特定受衆群體必須能被清晰描述或定義。現在澳門的士(移動傳媒平台)、辦公寫字樓(商業樓宇視頻媒體)、賣場(終端視頻媒體)、戶外(大型LED彩屏媒體以及傳統看板)也早有類似服務,如何做出區隔分衆,說服廣告商投入,是一定要考慮的問題。如何對受衆群體細分和定位,也將影響廣告業務的收入。
同時,傳播行業一直有“內容為王”的說法,提供優質內容,輔以廣告播出之外,有效彈性的“分時投放”模式也值得考慮。也就是將傳統戶外媒體以一年期為標準的合約改變為一至三個月,最短的可少至一周,這一模式可以為廣告客戶節省許多成本,也能夠讓受衆更有新鮮感,解決傳統戶外媒體資源分割和閒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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