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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發欽:適時落實非高教十年規劃

2014-12-03 00:00

林發欽

    林發欽:適時落實非高教十年規劃

    回歸前本澳的教育投入、規範化及專業化不足,教師隊伍質素相對參差,亦難以全面推行具前景的教育政策。理工學院副教授、教委林發欽稱,《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是政府對教育十年的願景和期許,可視為對教育的承諾,為十年發展提供行動綱領,步步推進教育發展。承諾優先以公共財政和土地資源發展教育,值得讚賞,現時更需具體落實,未來在新城規劃及舊區重整預留土地優先發展。

    林發欽認為,《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相當於教育領域的基本法,對本澳最大的教育法作全面、系統性制訂、頒佈及實施,意味着本澳新一輪現代化的教育改革正式啟動,具標誌性影響。相關法律亦規範了非高教制度的方方面面,相關補充法規、規範性文件陸續出台,更廣泛、深入推動教育運作。

    教師職程待遇合理

    隨着社會發展,過去為教師提供的職業保障、薪酬福利待遇,與職業並不相稱。透過《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漸理順相關問題,為教學人員的待遇、職程、晉升及退休保障等,提供更合理、更規範的依據。以“私框”為例,規定教學人員職程制度分六級,自此教師便有了職業生涯規劃,可清晰規劃自己的專業發展,再不是以前“做又咁多,唔做又咁多”。此外,教師基於“私框”必須投入進修,規定要有一定時數的培訓,近年培訓需求激增。可借此契機制訂合適的培訓規劃,提升教學人員技能,促進教學品質。

    有條件引先進理念

    若將教育理解為一門專業,專業的核心乃課程,課程改革的成功與否,直接決定教育改革能否成功。○六年頒佈《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全面啟動教育改革,《正規教育課程框架》頒佈意味着本澳的教育改革進入重心發展階段,伴隨而來的是制訂各個教育階段、學科與學習領域的基本學力要求。澳門教育發展至現階段,澳門人對於課程理念、教育理念應有一定自信。因學術交流、參訪學習等與外界接觸的活動頻繁,完全有能力、條件將世界先進理念、技術引入,透過教育法制化成為教育實施的行動綱領,穩步向前推進。

    教育適應學生為本

    回歸後,教育法制化取得很大成效,在某些層面更可進一步加大力度。他認為“社會發展,教育為本”,應給予更具體、更給力的措施,規範教育經費及指標。社會最關心教育,教育中應最關心教師,給教師更大的關懷,從行政上減輕教師的負擔,持續提升教師薪酬待遇,秉持“教育行政,教師為本”。此外,關心教師最終都希望教師多關心學生,現部分教師對待升留級觀念有必要更新,切記“不是要學生適應教育,而要教育適應學生”,才能達至“課堂教學,學生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