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馬氣候大會達共識
【據新華社利馬十四日電】經過了三十多個小時的“加時賽”,當地時間十四日凌晨二時(北京時間十五時)左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十次締約方大會終於在秘魯首都利馬宣告閉幕。
大會通過的最終決議力度與各方預期尚有差距,但就二○一五年巴黎大會協議草案的要素基本達成了一致。
最終決議進一步細化了二○一五年協議的各項要素,為各方明年進一步起草並提出協議草案奠定了基礎。會議還就繼續推動德班平台談判達成共識,進一步明確並強化二○一五年的巴黎協議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基本政治共識,初步明確了各方二○二○年後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所涉及的信息。
儘管發達國家落實《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指標的進展仍然有限,二○二○年前行動力度仍有待提高,但利馬大會還是就加速落實二○二○年前巴厘路線圖成果、並提高執行力度作出了進一步安排,有助增進各方互信。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說,大會的最初決議草案因為沒有平衡反映發展中國家要求而未獲批准,但在大會主席和各方努力下,最終還是通過了一個比較平衡的、達到中國代表團預期的成果文件。儘管對有關成果不十分滿意,但這個決定基本滿足了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要求。
他還說,各國展現出的最大靈活性使利馬大會取得成功,從而為巴黎大會奠定了良好基礎。明年,各國需要展現出更多的靈活性、信心和雄心,確保巴黎大會取得成功。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