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霾再襲粵七市中輕度污染
【本報記者廣州四日電】今日廣東中北部地區出現PM2.5超標,省環保部門監測,超標站點主要位於廣州、佛山、肇慶、清遠、東莞、河源、江門,主要為輕度污染級別,其中位於廣州、佛山、肇慶、清遠的六個站點出現中度污染,預計將持續三日才會好轉。
二○一五剛開年,灰霾再度來襲,元旦假期,珠三角大部分地區空氣質量以良到輕度污染為主,其中多地出現中度污染,昨日廣州全市三十一個監測點中有十八個屬輕度污染。
省環保部門與省氣象部門聯合發佈的珠三角空氣質量預報顯示,今日廣州、佛山、肇慶、清遠、東莞、河源、江門出現輕度污染,其中廣州、佛山、肇慶、清遠有六個站點出現中度污染。
明後兩日,大氣擴散條件持續較差,珠三角大部分地區空氣質量以良到輕度污染為主,清晨與夜間污染相對較重,珠三角中西部將出現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為PM2.5。至七日空氣質量將明顯改善。
近年持續出現的空氣污染成為廣東今年將重點解決的難題之一,廣東將有望立法促進環境保護。醞釀兩年的《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日前舉行表決前評估會,“條例”規定,因決策失誤、監管不力等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等十種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條例”同時規定,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向社會發佈空氣重污染的預警信息,並按照預警級別實施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駕駛、停止工地施工、停止幼兒園和學校上戶外體育課等措施。
草案還規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後,企業事業單位拒不執行政府採取的應對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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