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設施保護事關國安
近日,一則海軍某基地在大連重要軍港旁修建廿二米高牆防止窺探的消息,引起社會關注。一大片歐式別墅群,緊貼大連海軍某重要軍港拔地而起,在別墅的三層平台上,軍港裡有多少艘軍艦,甚麼時候出航,正在裝甚麼彈,根本不需要動用衛星偵察,坐着搖椅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這只是內地軍事設施保護問題的冰山一角。近年來,解放軍總參謀部會同軍隊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開展執法檢查。從檢查情況看,當前軍事設施的保護現狀不容樂觀。在部分軍用機場、軍港、艦艇基地等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範圍和作戰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不同程度地存在隱患。
在海南某艦艇基地,房地產開發商在軍事禁區安全控制範圍內違規建設涉外別墅會所,國家被迫耗資數億元收購拆除。目前,在該軍港目視範圍內仍有多家高層酒店,安全隱患並沒有完全根除。有些國家和地區以與我國開展經濟合作、經商辦企業、旅遊觀光等為掩護,抵近偵察,在重要軍港附近建立情報據點。在一些軍港周圍,大量的海水養殖場經常擠佔艦艇航道,嚴重影響部隊正常訓練、演習。
軍隊的雷達、技偵、通信、導航等軍用無線電設施,對電磁環境有嚴格要求。有些地方卻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範圍內建設無線電台站和高大建築,降低了軍用裝備的使用效能,影響日常戰備。
比如軍隊在廣西北海的一個雷達站,控測方向被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築遮蔽,探測距離由四百公里縮短至一百多公里,使用效能喪失約六成。上海的一個地空導彈雷達,因商務樓、高壓線路遮擋,預警跟蹤距離由一百公里縮短為二十公里,導彈陣地作戰使用效能基本喪失。
軍用機場淨空環境同樣不容忽視。一九九五年以來,全軍不少在用機場淨空環境遭人為破壞,淨空範圍內超高建築物達千餘處,最嚴重的超高三百多米;因淨空原因導致了一些飛行事故,少數機場已不能保障軍機正常飛行。
重要國防軍工單位也存在類似問題,安全防護空間越來越小。特別是一些涉及國家核心秘密的戰略武器研製單位,周邊高層建築、涉外項目大量增加,間諜竊密活動猖獗。
軍方人士認為,產生上述問題,主要原因之一是和平積習嚴重。部分地方官員習慣於和平建設,國防意識薄弱,認為仗打不起來,軍事設施浪費資源、阻礙發展,安排建設項目不考慮軍事設施保護需要,對保護工作不重視、不作為。也有個別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打仗”意識不夠強,保護措施不力。
軍隊肩負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神聖使命,軍事設施則是軍隊履行使命任務的必要條件和基礎。軍隊的重要指揮工程、導彈陣地、艦艇基地等核心要害軍事設施,直接關係國家安全和戰略威懾。因此,建設和保護軍事設施是鞏固國防、維護國家安全的應有之義。
國防現代化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歷史一再昭示,大國不等於強國,財富不等於實力。只有建立強大的國防,才能使國家和人民免於戰亂和入侵。國家經濟的發展則是國防現代化的物質基礎,只有國家經濟發展了,才能投入更多的財力發展國防。因此,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兩者都不能偏廢。
為解決我國軍事設施保護問題,去年八月一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生效實施。新法補充完善軍事設施保護內容範圍,將邊海防管控設施等納入法律保護內容;細化完善軍事設施保護機制和措施,要求軍地相互配合、共同監督、檢查軍事設施的保護工作;充實完善獎勵和法律責任條款等。軍隊和地方應嚴格執行新法,加強協調,最終形成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軍事設施保護良性互動、統籌發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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