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保外就醫一波三折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矯正署”開會審核後,決定讓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陳水扁再度申請保外就醫。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組成多達十五人的擴大醫療鑒定小組,對其身體狀況進行評估。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鑒定小組共召開三次會議,十五名成員建議讓他保外就醫。外界預期陳水扁能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保外就醫。但當天晚上,法務部門表示,因“塞車,資料送達不及”,保外就醫案需再議。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陳水扁首度申請保外就醫,台“法務部”認為陳水扁作息規律飲食正常,親友接見頻繁,健康狀況非在監內無法治療,不符保外就醫規定而駁回。
此後,陳水扁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聲明異議,台北法院認定非管轄案件而駁回;陳水扁因此向台北法院提起抗告,並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聲明異議,被裁定“聲明異議駁回”。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陳水扁被轉送到台中監獄培德醫院。
當年十二月,陳水扁進行喉嚨開刀手術,治療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後手術成功住院療養。回監後的陳水扁,據稱曾有多次自殺行為。
二〇一二年九月
陳水扁出現口吃現象並有膀胱排尿功能障礙,被指中風。台北監獄表示,醫生確認陳水扁沒有中風,但腦部似有舊傷。
因陳水扁不信任桃園醫院,台北監獄決定安排他到台北榮民總醫院檢查,並同意其友好醫師加入醫療團隊;再加上家屬全程陪同,陳水扁才願受檢,後被查出患有重度憂鬱症,合併焦慮及多重身體化症狀,且已呈現慢性化趨勢,醫院建議盡快轉院治療。
二〇一一年一月
在台北監獄服刑的陳水扁因心血管疾病,被送往桃園醫院戒護就醫。之後,他因身體不適,多次戒護就醫,經查發現泌尿腫瘤,後證實是血塊不是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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