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協作要講實效
公共工程“例遲”, 社會詬病多時。冇人開工乃主因之一,承建商、監理人無依約履責固然要罰,政府也責無旁貸。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與運輸工務司司長率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要求部門加強橫向溝通機制,定期交換資料,以更有效監管公共工程項目的外僱申請、審批,以至到工地開工等情況。“雙司會審”為新屆政府跨部門協作開了個好頭,希望繼續下去,不搞形式,更要形成新的公務協作文化,如此公共行政效率才有望真正提升。
勞工與工務部門落實橫向溝通、定期交換資料,看似簡單,作用不小。過去不少公共工程承建商說冇工人,不能按施工計劃工作、加班開工;又或缺某工種人員,不能將某一工序提前以節省時間,工務部門無法掌握人資狀況,又無相關權限,監管乏力。反之,勞工部門不清楚工程進度、承建商“往績”,致審批外僱額或放人時缺乏充足依據,既未能從人資上促進工程進度,又不能以“往績”震懾承建商。小改善、大改變,隨着資訊之門大開,以後承建商有冇人一目了然,冇得抵賴,亦無需“左嗌右嗌”要人,資訊透明、互通訊息乃多贏方案。
澳門回歸十五年,公共行政改革的路線圖,甚至具體工作做了不少,跨部門小組亦成立了一大堆,惜整體實效未如理想,死穴在於跨部門協作。最典型是道路工程協調差強人意,某些道路掘完又掘,“遍地開花”。另一例子是早年實施的“殘評”制度,相關部門資料不互通,居民左撲右撲,更要受不同報告結果折騰,怨聲載道。
跨部門協作不靈與缺乏一套完整、完善的制度相關。儘管不少法律、法規都規定,除主責部門外,相關部門有協助義務,執行起來卻隔局如隔山、隔司如隔海。大纜都扯唔埋的禍首是官場文化,故小兒科如“母嬰臨時支援計劃”,都要勞動特首集合相關部門開會商討。
民生問題越來越複雜,跨部門協作越見必要。但現時不少跨部門協調流於形式,如各部門每隔一段時間集合開會,會上只各自匯報工作,討論一番各自回去向上級匯報、請示,好不容易弄了個建議、方案,結果又是各自匯報、請示,研究又研究,議而不決。更甚者,不是前線對前線,就是公函來公函往,各自為政,毫無效率可言。
以上全非制度問題,也非技術上做不到,而是官僚文化作祟,各家自掃門前雪,加上問責和績效評估機制不到位。新屆政府新人事應有新作風,由上而下打破舊官場的“形式協作”,特首或司長牽頭打開“大門”後,各級部門負責人也要擺正心態,積極打開各自的“小門”,既各司其職,也要衷誠協作,以工作和任務最終達標為合作指引,才能真正落實“一個政府”的施政理念。否則不論有多少個跨部門小組,開多少次聯合會議亦徒然,心態最重要。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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