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六年“大選”“立委”併選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香港中通社十二日消息:針對外界相當關注的二○一六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與“立法委員”選舉是否要合併辦理,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十二日召開委員會,決議二○一六年“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
三月定選舉時間
“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表示,合併選舉有四大主要理由,包括符合民意期待、節省社會資源、也讓選舉制度有穩定性,以及提高投票率及民衆政治參與。二○一二年的併選舉行順利,至今沒發現有需要變化理由,因此下屆仍可併選。
至於選舉時間,劉義周指出,將與其他部會與地方選舉委員會另期討論,三月中旬會作出決定。
併選可增投票率
劉義周表示,併選可增加投票率,依據二○一二年經驗,區域“立委”較二○○八年增加三百三十四萬人投票,不分區則增加三百三十七萬人投票,明顯增加一成六。
關於外界質疑的“憲政”空窗期,劉義周表示空窗期應該是指沒有領導人,或缺了某個角色卻沒人遞補;但領導人任期到五月二十日,而新一任領導人也未就任,直言空窗期“是媒體跟政治人物創造出來的”。
規定時間無意義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曾質疑“大選”與“立委”合併選舉,會發生前後任領導人有四個多月重疊期,他認為朝野和“中選會”可以慎重思考。對此劉義周表示,法制有需要磨合的地方,但“並不是把選舉往後延,就沒有這個期,一樣有”。
對於未來是否制度化將“大選”與“立委”合併選舉的問題,劉義周指台灣領導人有被動解散“立法院”的權利,一旦發生解散“立法院”,“立委”的就任時間可能會被更改,跟“大選”脫鈎,因此做固定時間的規定就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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