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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潤生籲食肆慎加價

2015-03-02 00:00

部分食肆加價,但食材和舖租正下滑。

何潤生

    僅須通報調價   九店違規被罰

    何潤生籲食肆慎加價

    食肆定價循自由市場原則,只要事先通報,便可徵收額外附加費,服務費加幾多成都得,甚至從年初一加到年初七亦可,只需讓政府知悉,不需審批。但在新春期間,仍有九家食店被民署發現沒有通報新價格,遭罰款二千五百元。議員何潤生冀政府加大巡查面及量,亦籲食肆加價要實事求是。

    百七食肆通報加價

    根據第16/96/M法令規定,飲食或飲料場所可自由訂定收費價格,但必須將欲實行或更改之價目表,事先通報發出執照的實體。此外,價目表應註明按價格向顧客徵收之稅及費用。本澳的餐飲場所分別由民署及旅遊局負責發牌及監管。當中,第四組及第五組之飲料及飲食場所之發牌及監管實體屬民署權限。旅遊局則監管餐廳、舞廳、酒吧、酒店。

    在農曆新年前,民署共接獲一百七十五間場所申報調升價格或加收服務費。食肆只雖申報調整的價格,無需通報具體實施時長,即申報後便可一直加收服務費。無論是短暫、長期加收服務費,或及後更改成不收服務費,但凡涉及價格調整,均要向當局更新資訊,否則會遭罰款。

    巡查半數沒有營業

    新春期間民署加強派員到食肆稽查,從年初一至年初五共巡查一百六十間食肆,九家食肆因沒有通報最新價格而遭檢控,依法被罰款二千五百元。民署巡查的食店中,有八十間在新春期間沒有營業,其餘七十一間沒有違規。

    何潤生表示,從數字上看,估計仍有相當一部分食肆沒依法申報調整價格,冀政府部門增加巡查面及量。坊間有個別食肆加服務費幅度較誇張,籲商戶自覺,勿太離譜。畢竟本澳雖奉行自由市場,加價並不受法律所限,然而本澳食肆間競爭性大,選擇權亦在居民身上。

    他指出,新年期間不少食肆均不營業,旅客遊澳要食“閉門羹”、搵食難,對本澳旅遊形象有負面影響,政府應思考如何配合澳門定位調整。現時絕大部分旅客均只集中在大三巴一帶的“一街、一路、一廣場”,然而澳門世遺景點衆多,旅遊局應再加強推廣景點。

    本報記者

    見習記者 何秀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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