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經濟學者李稻葵:
房地產稅宜因地制宜
【中新社北京四日電】對於今年有望推出的房地產稅,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李稻葵四日接受採訪時指出,房地產稅應被定位為“超級物業費”,並明確為地方稅種,而不能在中央搞一刀切。
對此,李稻葵解釋,房地產稅徵收的對象千差萬別,各個地方的經濟情況也完全不同,因此一定要因地制宜。“我呼籲把房地產稅定義為物業稅,作為推論,今年有望出台的房地產稅法宜粗不宜細,由中央定一個原則,讓地方去細化。”
至於房地產稅的徵收比例,李稻葵強調,這並沒有固定答案。對此,他表示,在經濟發達地區,房地產業發展比較成熟,提供的服務也比較健全,因此可以適當提高房地產稅的徵收比例。在增長型城市中,由於房地產業還未穩定下來,過早徵收房地產稅就有可能會影響到城市的正常發展。
難影響樓價
那麼,房地產稅的推出是否有可能抑制房價的上漲?李稻葵坦言,這種可能微乎其微。“不能指望房地產稅抑制房價的上漲,這是天方夜譚,不可能的。”他指出,在中國房地產業最為紅火的時候,房價年上漲的比例遠遠超過房地產稅的徵收比例。“要讓1%甚至以下的房地產稅去抑制房價上漲,這是不切合實際的。”他說。
李稻葵認為,房地產稅實際上是一個地方政府和業主之間良性互動的公共管理機制。“例如業主買了一個房子,如果小區治安很亂,路也沒有修好,這個房子價格上得去嗎?肯定上不去,如果地方政府收了一定房地產稅,拿這個錢真正用於改善周邊環境,房價就會上去,這樣一來業主也會高興。”
李稻葵告訴記者,房地產稅的功能非常精準,但也比較有限,因此外界切勿賦予它過多期望。“一個工具祇有一個工具的作用,如果定位太多,就容易走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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