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新類別公屋政策難實行
梁桂萍:當局須有全盤方案
【本報消息】對政府研究參考社屋推出新類別公屋,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桂萍認為,當局的出發點和理念是好的,但相關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令人憂慮。尤其覆蓋對象範圍大,必須審慎研究哪個群體最有需要,優先解決他們的住屋需求,以達到最大效益。她期望,當局不要只拋出概念性政策,須有全盤考慮的方案,並要做好諮詢工作。
倡讓中收人士上樓
梁桂萍指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新類別公屋政策,將惠及無能力購買私人房屋的青年人、新婚家庭和中等收入人士,但社會上無能力購買私樓的人很多,相信會有聲音質疑上述群體為何優先?當局應先了解大衆意見,才判定哪個群體最有需要。期望新類別公屋可解決現時公屋政策沒法處理的人,其中中等收入人士基本被經屋和社屋排除,又是社會的中流砥柱,建議先紓緩其住屋需求。
新類別公屋政策將以現行社會房屋為參考基礎,梁桂萍直言,社屋是一項“保底”的福利性長效機制,原意是幫助一些低收入人士上樓,因此租金與經濟收入掛鈎。新類別公屋參考社屋的話,或相等於擴大社屋覆蓋面,屆時應如何評核上樓資格?退場機制又如何?只怕原本的問題解決不到,反而令事情更亂。此外,新類別公屋的維修管理、分配制度等方面,都需要有全盤考慮。
她續指,新類別公屋的受惠對象如何“劃界”是一個問題。無能力購買私樓的青年人可以包括剛成年人士,年紀輕輕、無經濟能力的青年人想置業,最終只能由父母“出錢相助”,這並非健康的社會現象。期望當局構建更多平台與機會,做好新類別公屋政策的諮詢工作,亦可藉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收集公衆意見,讓社會多加討論。
避與現公屋爭資源
梁桂萍表示,新類別公屋與之前提出的“置安居”一樣,可能引發與現行公屋規劃爭奪土地資源的問題,政府務必小心處理,考慮好新類別公屋將來的興建位置。由於中等收入人士較有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像核心家團、長者和弱勢群體等,對社區設施需求大,所以在較遠離社區的地點興建新類別公屋,可以避免與經屋和社屋爭奪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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