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明知巴士起動仍下車
巴士司機過失傷人不成立
【本報消息】巴士司機涉嫌未關門便重新起動巴士,令一名正跨後門下車的乘客失平衡跌出車外。案件經初級法院審訊後,法庭認為乘客明知巴士完全起動仍選擇跳出巴士,導致其本人受傷,完全是其過錯所致,裁定巴士司機過失傷人罪名不成立。
案情顯示,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早上約七時,事主乘坐由被告洪某(五十九歲)駕駛的新福利巴士,當巴士停靠在利澳酒店對出巴士站接載乘客時,事主從後門下車,巴士卻在沒關門的情況下重新起步,導致事主失平衡跌出車外,倒地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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