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內地網絡紅人秦火火涉嫌誹謗和尋釁滋事罪名成立,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他當庭表示不上訴。
網名秦火火的秦志暉現年30歲,案件早上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誹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
法院指,秦志暉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较好,法院依法從輕處罰。這次是內地兩高去年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以來,首次有人因為網絡造謠被判罪。
去年8月,秦志暉被北京警方拘捕。他被指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路輿論關注和提升個人知名度,於3年前溫州動車事故後,散布虛假資訊攻擊原鐵道部,又曾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等,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李芬艷 黃偉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