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民署4人涉嫌瀆職案,首3名被告民署管委前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和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馮惠星在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分別提出補充說明。他們都話,自已從事公務員多年一直盡忠職守,服務社會,問心無愧,卻換來最不公平的指控,是對肯承擔、負責任的公務員的沉重打擊,亦對自身、家人和同僚帶來極大痛苦,他們相信司法機關能夠彰顯公義,懇求法庭作出公正裁決。
首被告譚偉文亦強調,民署2010年3月送去司長辦的文件,是輔助人歐寶蓮亡弟的卷宗,之後交收的都是該份卷宗,而沒有控方所指的10幅墓地文件正本,他再三重申自己從沒說謊。
他們並指行使緘默權是司法賦予的權利,已透過律師向法庭澄清事實,而非不配合檢察院工作。
案件將於下月29日宣判。(黃嘉靜 黃彩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