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房屋局代局長楊錦華指出,政府實施豁免社屋租戶全年租金,但豁免上限為2,000元,以6人最高收入的家團為例,即使減免部分租金仍需繳付10,344元。
議員陳美儀口頭質詢社屋退場機制。楊錦華表示,社會房屋租戶超過1萬,今年首7個月巡查728個,其中56個涉嫌違規,23宗已展開法律程序,22宗自願退屋,又稱當局亦接受市民舉報。
但多名議員批評處罰數字不能反映實際,楊錦華承認巡查數字偏低,亦認同社屋應優先照顧弱勢家團,政府今年將檢討經屋和社屋制度,也會增聘人手巡查和與管理公司加強合作。(黃秀英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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