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建築及城規專業認可法案,會上政府代表委員會介紹日後的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組成框架。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引述政府代表稱,未來法律生效後,將有行政法規規範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委員會成員中超過一半來自政府,並有13個專業界別人士參與,包括來自業界的工程專業人士及相關教學機構,委員會並將設有多個專責委員會負責考試及持續進修等範疇,亦會外聘專業人士擔任考官。
法案建議考取了相關專業的人士需持續進修,初步建議是每2年完成50小時進修或學術交流,當中25小時以上培訓內容須涉及專業技能,並由委員會審核進修活動內容。(楊嘉欣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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