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律滯後 除城市炸彈
車水馬龍,過去一直是衡量城市發展的指標,如今卻成為窒礙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棘手問題。全澳機動車輛總數超過廿三萬輛,平均每三個人便有一輛機動車,汽車密度由一三年的每公里五百四十一輛,增至去年每公里五百六十六輛。人滿為患、汽車圍城,城市承載力達至臨界點,但人口增長未見控制,控車措施亦多年空談。新車落地、舊車待劏情況同步俱增,各區一座座“廢車山”蔚為奇觀,社會關注,但鮮見跟進有下文。
根據統計資料,去年全澳有九千三百多輛機動車撤銷登記。業界反映,隨着本澳養車成本越來越高,車位貴、街位少,加上二手車唔值錢,劏車折現一了百了,大勢所趨。但土地制約,全澳廢車場買少見少,人手不足、拆解處理費時,場內廢車不斷積壓,層層疊形成“車山”。其中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上的廢車場疊起的“廢車牆”越疊越高,最少高達十米,並越疊越近馬路,睇見牙煙,安全成疑。近日,黑沙環一存放大量建築材料及廢電池的地段及離島建築廢料堆填區接連失火,這些遍佈全澳的“市區炸彈”再度進入公眾視野。
針對廢車、修車場所亂象,社會一直要求出台《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規範,但空轉十多年,“仍在制訂中”成為當局多年來的搪塞藉口,相關部門面對社會三不五時的追問,搬字過紙,多年來答案同出一轍,立法龜速。澳門經濟生活已國際化,法律卻仍像停留在史前時代。法律滯後,影響社會公平、居民生活,窒礙經濟發展、事關社會穩定,茲事體大。立法、修法步伐未能跟上經濟發展,不僅造成法制漏洞,更是阻礙本澳再向前發展的致命傷。類似《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一拖十多年仍杳無音訊的法律,比比皆是。新一屆政府上任以來,曾承諾視乎民生和政府施政的需要及急切性,以及立法技術的成熟為法律工作排序,全力提速今年的立法清單。
現階段要處理的民生法律太多,若按輕重緩急排序,相信《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又將再擱置一旁。立法力量薄弱、掣肘眾多,一部法律的起草往往需要動員立法部門的所有資源,法制建設步履蹣跚是本地風土病,但當局起碼應向社會解釋修訂工作為何拖延超過十年仍未完成?當中立法難點為何?至少亦應交代有何行政手段暫時處理好這些“市區炸彈”。
法制建設的提速能力,非一朝一夕可練成,但最忌官員“搬龍門”、敷衍了事,居民需要的是講清楚、說明白,能為政策釋疑解畫的善治新風。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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