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審計報告發現,氹仔中央公園竣工後,工務局負責臨時接收,法律明確規定,必須確定工程沒有任何缺陷,才可完成臨時接收工作。但審計署發現,工務局無視工程缺陷,完成臨時接收工作。中央公園部分設施亦未能達到用家部門要求,當中更涉及安全問題,例如兒童遊戲區的安全地墊凹凸不平,需要改善。
審計署亦批評工務局未有嚴格監督工程的監理公司按合同履行義務,監理公司在公園施工期間,交了 7份報告,但欠交 33份。另外,中央公園承建商提出3次延長工期申請,但其中 2次沒有同時提交更新工作計劃,有關申請更在法定工期完結後才提出。
中央公園 06年開始設計,09年 8月動工。工期原本 876天,但差不多延期近1年才完工,工程費亦增加1成1至4.9億元。(劉寶嬋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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