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僱主私自招募“旅客”對業界不公
職介冀一視同仁禁旅客工作
對於勞工局在修訂《職業介紹所執照及運作制度》法案中,擬明確禁止職介所向逗留在澳門的非本地居民(包括旅客或外僱)提供職業介紹服務,杜絕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再轉為外僱。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政府在執法上應一視同仁,職介所及僱主均不能對有關人士提供職介服務,以免扼殺業界生存空間,同時希望在修改招募外地僱員規定上,規範外僱需經職介所招募,才能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歐陽廣球表示,以往政府是以雙重標準對待職介問題,雖然業界對政府禁止職介所向逗留在澳門的非本地居民(包括旅客或外僱)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條件表示接納,但卻質疑有僱主主動聘請旅客作為僱員,並將有關人士帶到出入境事務廳成功辦理合法工作證件,政府執法上自相矛盾。感嘆職介所雖“攞正牌”,並有發牌制度規管,卻因此對營商環境造成不公,行業難以生存,並已多次向勞工局反映,質疑法律精神何在。
他建議當局要分清工作簽證及旅遊簽證,嚴格規定持旅遊簽證訪澳者絕不能轉以工作性質身份繼續留澳。此外,既然禁止職介所向逗留澳門的非本地居民及旅客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亦應限制僱主或其他私人企業介紹有關服務,才能起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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