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空置 居民各有睇法
【本報消息】對於政府公佈經屋出現不少空置單位,正考慮修訂新經屋法,以及釐清經屋“空置”定義。面對衆多經屋未有業主入住,居民有不同意見,有人希望政府將之收回讓輪候者“上樓”,亦有居民認為政府應該尊重經屋屬私人產業,不應太多干預。
空置兩年即收回
正在輪候經屋的陳小姐表示,經屋業主成功輪候到經屋又不入住,太浪費資源。倘無需要入住,政府就應該收回讓其他輪候人士入住,建議政府設定年期,如兩年業主都不入住,顯然並非純粹裝修原因,應該收回。澳門土地資源短缺,政府如不處理這些經屋“富戶”遲遲不入住個案,對其他輪候者極不公平。
私有財產應尊重
居民何小姐表示,經屋是業主真金白銀購買,是自己財產,政府不應該太多規管,更不應該規管是否空置,因為輪候到經屋已經很困難。再者,業主不入住有很多原因,以自己朋友為例,雖然購買了石排灣公屋,一直未入住主要因為交通、社區配套不完善、經屋質量差等因素,加上平時要接送小朋友上學很不方便,寧願選擇市區租屋住,她認為情況可以體諒。
何小姐建議,政府應該不時向業主了解入住情況,除了跟進有否入住外,更要關注到底住戶需要哪些設施,如現時離島公交相當不足,上下班很不方便。她希望政府盡量人性化處理經屋入住問題,不應該設入住期限。
徵收經屋空置稅
黃先生認為,空置單位問題值得社會探討,不過相信存在空置單位一定有其原因,政府應該設法讓業主入住,收回單位並非單一解決辦法。如針對空置單位徵收較高稅項,相信可以推動業主入住。如不入住亦要付出浪費資源的代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