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墳馬路批租地禁起樓
委員倡向下發展建文創基地
城規會討論一幅鄰近西墳馬路的長期批租地,文化局對此提出保留作開放空間的具約束性建議。委員認為願望雖好,但私人業權人沒有誘因接受,長期膠着必定導致空間浪費。有委員提議開放興建與社工局“藍屋仔”風格一致的低層建築物,租予政府用作辦公。有委員亦建議改為向下發展,打造文化創意基地。
該塊私人土地位於西墳馬路和美珊枝街交界,因處於文物保護區,受到文遺法保護,文化局文化財產廳代廳長梁惠敏重申,局方認為該地塊保留作開放空間的建議,例如公園等,保持與塔石、望德堂區的視覺一致,強化整體。
協調周邊達三贏
多名委員認為,私人業權人無誘因要接受文化局建議發展公共空間,政府和業權人長期膠着的狀態,導致土地長期閒置,公衆無法受益,委員胡祖杰和謝思訓直接提議換地、換樓面的方法解決。委員楊道匡指出,保護文化是合理利用,而不是控制,應考慮實際可行的解決方案。目前地塊附近的社工局和社保基金均面臨辦公場地不足的問題,建議當局開放允許地塊建造低層建築物,風格需與“藍屋仔”相類似,對私人業權人有經濟誘因、政府可租用獲得辦公空間、又能與周邊建築協調,達至三贏。
該地塊毗鄰瘋堂創意園,委員陸曦贊成保留公共空間,可考慮兩者之間的高度落差,轉移往地下空間發展,打造文創創意基地,可與聖美基街、美珊枝街等原有的文創園區結合,挖掘商機。
委員利安豪指出,西墳馬路長期被旅遊巴攻陷,政府提出將旅遊巴停泊在塔石廣場,讓旅客步行到大三巴但不獲支持,政府可與業權人磋商利用地塊擴闊路面,整治交通,或用作自動步行系統,配合塔石廣場停車場的使用。
運輸工務司司長、城規會主席羅立文建議工務局和文化局再聯絡業權人尋求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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