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丢三月大嬰孩落池險溺斃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台媒十一日消息:桃園市一名二十歲楊姓少婦十日晚與丈夫發生口角,後帶着未滿三個月大男嬰到龍潭大池邊飲酒解悶;少婦不勝酒力,盛怒下竟將男嬰推入池內,所幸附近民衆發現報警。男嬰被救起時一度無生命跡象,後經送院急救已恢復呼吸心跳,目前轉送林口長庚醫院觀察。
涉犯殺人未遂重罪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十一日傍晚將楊姓少婦以涉犯殺人未遂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不到一小時就裁定收押禁見。
警方表示,救援人員抵達龍潭大池時,發現男嬰已經在池內載浮載沉,楊姓少婦還在發酒瘋,不斷在岸邊哭鬧嘶吼“我喝醉酒”阻礙救援。就連少婦妹妹也看不下去,怒斥“你別鬧了”。
一度失去生命意識
當晚十一時十二分許,警方與民衆合力將男嬰救起,但男嬰臉色慘白,沒有生命意識。送院途中警消緊急以手指按壓,實施心肺復甦,才將男嬰從鬼門關救回。
警方調查,少婦疑不滿丈夫不給錢又離家,厚着臉皮前往龍潭神龍路舅舅的住處伸手要錢。由於心情沮喪,楊女隨手買了兩瓶含酒精成份飲料到龍潭大池解悶。不久後妹妹到場,楊女請妹妹代撥手機給丈夫,兩人在電話中再度爭吵。她聲稱自己並未將幼子丢入水中,而是一時情緒失控,男嬰不慎從身上滑落大池中,並非故意的。但警方懷疑其說法,將進一步釐清。
不排除患產後抑鬱
男嬰父親十一日上午也被警方約談,他無奈表示:“小孩子還這麼小,請她妹妹帶她回媽媽家,愛怎麼喝就喝,萬萬沒想到她居然狠心,說到做到。”
經警方了解,這名年輕媽媽平常在家中照顧小孩,且經常在臉書上貼出一家三口的甜蜜照片,絲毫看不出有異樣,但也不排除她有產後抑鬱的情形,因而做出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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