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庭上兩度悔罪
【據新華社天津十一日電】周永康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說:“我接受檢方指控,基本事實清楚,我表示認罪悔罪;有關人員對我家人的賄賂,實際上是衝着我的權力來的,我應負主要責任;自己不斷為私情而違法違紀,違法犯罪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對我問題的依紀依法處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
周永康說,進入司法調查以來,辦案機關依法辦案、文明執法,講事實、講道理,充分體現了我國司法的進步,使他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的事實給黨的事業造成的損失,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影響,再次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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