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早前一宗校園性侵案發警情通告
司警籲培養學生正確性觀念
【本報消息】司警早前揭發有青年涉性侵未成年男童案。局方發出警情通告,呼籲青少年應持正確性觀念,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家長亦應多與子女溝通,多關心及教導子女,以及告知其遇事求助的方法。
司警警情通告指,該局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聯絡機制接獲某中學通報,校方發現兩名男學生在洗手間廁格內有不恰當行為,由於校方認為事態嚴重,故通報該局關注少年組以提供協助。經調查後,證實涉案男青年利用未成年男童對其好感及信任,對男童作出性侵犯,上述犯罪行為觸犯本澳《刑法典》規定“對兒童之性侵犯”,涉案青年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性侵兒童或監十年
司警指,根據本澳《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條“對兒童之性侵犯”有以下規定:與未滿十四歲少年進行猥褻行為,或對其作出該等行為,又或命令使其作出此行為,處最高八年徒刑;在未滿十四歲少年面前作出猥褻行為,處最高八年徒刑;若性侵犯過程中發生性交或肛交的行為,處最高十年徒刑。司警呼籲,由於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士涉及上述違法行為,即使被害人在自願情況下進行,作案人須承擔刑事責任。希望校方將有關信息轉告家長,共同加強培養學生正確的性觀念,提醒子女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同時籲請家長多與子女溝通,多關心及教導子女,以及告知其遇事要求助的方法。
倘校方就上述事件有任何需要協助,又或獲知任何犯罪信息或發現學生的偏差行為, 可透過電話(八八○○ · 五五○○)、電郵(nam@pj.gov.mo)或傳真(二八三五 · 六八九五)與關注少年組聯絡,校方所提供的所有犯罪信息,司警均會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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