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思訓:應設閒置地死線預警
【本報消息】對於政府回收閒置土地,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認為,行政當局及承租人不應等土地到期才處理,應設預警制度,在批地未到“死線”時已作出檢討,按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商討解決方法,以免扼殺行業發展。
土地管理官商有責
謝思訓表示,閒置地在法律上無明確定義,回顧以往,澳門經濟發展快,最重要資源就是土地,經濟發展、宜居城巿都需要土地。經濟政策及土地用途每隔數年就要修訂,但因政府一直着力推動經濟,造成土地管理不足,轉換合約及行政程序跟不上,甚至嚴重脫節,行政當局及承租人都有責任。
《土地法》、《城規法》及《文遺法》三法實施都出現困難,如《土地法》四十八條規定,土地批出廿五年後仍未發展,政府可以收回土地。
該會亦曾就《土地法》提意見,認為政府處理土地欠缺靈活性,加上執行不嚴謹,才出現當前困局。
按個案處理閒置地
要解決閒置土地問題,他認為最實際是行政當局及承租人都不應拖到土地到期,應設預警制度,成立行政檢討機制,提前半年至一年就應交由行政當局及相關人士商討,時間多少應由政府考慮清楚,每個批地未到“死線”都要啟動檢討機制,雙方個案的實際情況檢討或商量如何加快行政程序,以免扼殺行業發展。至於閒置土地應否設立限期再推出巿場?他認為“一刀切”不但造成不公平,對社會亦無好處,要因應個案實際情況考量。
會長劉永誠亦認同上述觀點,他認為,澳門土地管理不夠嚴謹,建議有關部門要加強監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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