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外僱宿舍 釋放私房源
近年人資市場出現一種有趣現象,不少港人及台灣人希望在外地尋找創業或工作機會。港人基於香港營商及生活成本高企,願當“台漂”一圓創業夢。隨着台灣修改投資居留法,估計將有更多港人加入“台漂”行列。那邊廂,台灣人希望到港澳工作,除了在招聘網站留意信息,也向當地人打聽生活開支。看來跨境跨區發展之風,已經吹到港澳台。
事實上,招聘網站羅列的普通職位,薪酬一般不很突出,也不可能擁有外僱高管職位的豐厚房屋津貼,除非“外出打工”為增廣見聞,而非賺多點錢改善生活,否則港澳地區的生活成本絕非離鄉別井“賺多個錢”的好選擇。隻身來到港澳,如受僱企業無提供宿舍,租屋住的開支侵蝕了大部分收入。
以澳門為例,一個單位租金起碼七千元,佔去薪酬一半,倘連同在澳基本生活開銷,哪裡還有餘錢寄回家?即使與人分租單位,也非一時三刻可找到“同屋住”。故即使在澳工作機會較多、薪酬相對吸引,對於基層外僱,澳門並不宜居,不少人打退堂鼓。
對外僱需求量大的大型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是招攬人才的賣點之一,如今更是履行社會責任之一。然而,同樣需要外僱的中小企業,絕大部分無法負擔住宿開支。如法例規定聘用外傭要提供符合規定的住宿,或者以五百元住宿津貼代替。嚴格而言,五百元補助實在杯水車薪。
內地僱員尚且可以在租金較低的珠海租房;人生路不熟的外籍僱員,只能經由同事或鄉里朋友間介紹,多人分租一個單位,令社區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勞工宿舍。這些散佈各區的勞工宿舍,一個兩房廳單位可能居住八人甚至更多,生活條件極差,甚至引發過火災等慘劇。更大的社區問題在於,外僱與本地居民在文化及生活習慣上的差異,引發不少鄰里矛盾。倘日積月累,必醞釀成社會問題。
即使越來越多人認同外僱推動社會發展功不可沒,但外僱增加令交通、住屋等的資源被分薄,卻又是不爭的事實,以致不少居民耿耿於懷,怨氣難消。今年以來,陸續有博企響應政府要求,承擔外僱住宿及交通安排,但中小企聘請的外僱又應如何處理?
政府是否可以考慮在偏遠地帶興建簡易宿舍,讓外僱租住,把分散各區的勞工宿舍化零為整。又可以釋放私樓市場租盤,或可以起到平抑租金的作用,亦可以減少居民與外僱因文化差異引起的衝突,減少社區問題。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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