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撞死人引渡回台恐幻滅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台媒十日消息:英商林克穎在台酒駕撞死人遭判刑四年定讞後潛逃回英,引渡案現由英國二審法院審理。有媒體報道,最近英方拋出待林的引渡程序庭確定後,以“折抵刑期”的方式,讓林免於被引渡回台服刑。台灣“法務部”十日指出,持續努力將林克穎引渡來台。
英拋出“折抵刑期”
印度裔英國籍男子林克穎於二○一○年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遭判刑四年定讞,發監前持假護照潛逃回英。自從英國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後,林被逮捕羈押已快邁入第二年。
有媒體報道,最近英方拋出待林的引渡程序庭確定後,以“折抵刑期”的方式,讓林免於被引渡回台服刑。“法務部”官員透露,英方詢問林克穎在英國遭羈押日數是否可“折抵刑期”;台方認為理論上可以相抵,依照台灣監獄行刑法規定,假如林克穎在台灣服刑,經計算至少要服刑兩年八個月才能申請假釋。若林克穎遭羈押日數超過可申請假釋日期,英國可能以具保方式處理。
“法務部”官員指出,林克穎遭逮捕羈押至今近兩年,等於也受到法律制裁;事實上即使引渡他來台服刑,他也可申請回英國執行。
跨海求償同遭挫敗
據報道,台“法務部”及“外交部”對林克穎展開跨海追償的動作,英法院雖然認可台灣民事法院關於林克穎應賠償家屬九百○八萬新台幣的判決,但因林克穎在英並無任何財產,以致跨海求償遭到挫敗。
未來,待林克穎在英國被關滿“折抵刑期”後,將形同引渡幻滅,追償也只剩一紙法院勝訴判決的雙輸局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