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控煙法冇執法?
近日社會聚焦討論賭場全面禁煙,然“新控煙法”生效三年多,控煙執法及阻嚇力不足,部分煙民的控煙意識仍薄弱。對比新法生效初期的控煙成果,予人虎頭蛇尾之感。禁煙地點如食肆、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以至升降機,不時有煙民肆無忌憚違法吸煙,視張貼的禁煙標誌如無物,令人無奈。
數據顯示,今年首六個月,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十四萬五千二百三十六間次,即平均每日八百○二間次,檢控三千六百二十八宗違法吸煙個案,檢控最多的違法場所依次為網吧、公園/花園及休憩區、商店及購物商場。只是禁煙場所衆多,尤其室內場所執法困難,一紙禁煙標誌的阻嚇力也不足,控煙成效漸減。
近期有居民反映,在食肆用膳時看到有人吸煙,食肆店員未有阻止或勸告,其主動致電控煙辦投訴,久候兩小時亦未見執法人員到場,違法者卻早已人去樓空。此外,部分煙民習慣煙不離手,在升降機如此密閉空間亦照常吸煙,煙味飄散四周,甚至有小童、學生在內時煙也不熄。鄰居為免影響鄰里關係,只好啞忍一、兩分鐘,行為令人厭惡。
政府除檢討“控煙法”,加強執法速度和阻嚇力外,或可藉調升煙草稅的契機,加強宣傳禁煙資訊和煙害,以及投放資源主動幫助有需要人士戒煙,創造無煙環境。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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