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會議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法案文本建議使用權益歸屬的方法,即以僱員年資,計算員工離職時,可取得的僱主供款百分比。
社協資方代表黃國勝,對政府無吸納資方要求使用抵扣制度,即允許部份的僱主供款,可用作支付解僱賠償,感到相當遺憾,黃國勝相信對中小企吸引力不大。勞方代表李振宇就對權益歸屬方案中,政府維持僱員受聘未滿3年不能取得僱主供款,仍然未盡滿意。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稱,採用權益歸屬方式是考慮到解僱補償同公積金供款性質不同,即使可能對中小企吸引力不大,但相信以現時本澳的經濟環境,有僱主會願意在較為有制度下,為僱員提供退休福利。(羅曉彬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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