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張永春強調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2015-08-01 05:09
  【本報訊】廉政專員張永春強調賄選案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初級法院判處 2名民眾建澳聯盟會員賄選罪成。民建聯質疑 2名長者會員被選擇性執法。張永春出席活動接受訪問時稱,廉署無論是賄選案或是其他案件,都一直堅持一視同仁,並不存在選擇性執法,而案件現時是上訴階段,不會再作評論。
  張永春又稱,廉署對所有犯罪跡象的個案會展開調查,但若要正式透過司法程序作出檢控,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有可能定罪才會透過檢察院提出控告。
  民建聯又質疑廉署調查員違法“放蛇”。張永春回應稱,按照澳門的法律制度規定,“放蛇”不是一個很嚴謹的法律規定,有關的證據亦會經過司法機關審查,若為非法將不被接納。他強調廉署工作社會有目共睹,經得起市民的批評和社會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