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專員張永春強調賄選案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初級法院判處 2名民眾建澳聯盟會員賄選罪成。民建聯質疑 2名長者會員被選擇性執法。張永春出席活動接受訪問時稱,廉署無論是賄選案或是其他案件,都一直堅持一視同仁,並不存在選擇性執法,而案件現時是上訴階段,不會再作評論。
張永春又稱,廉署對所有犯罪跡象的個案會展開調查,但若要正式透過司法程序作出檢控,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有可能定罪才會透過檢察院提出控告。
民建聯又質疑廉署調查員違法“放蛇”。張永春回應稱,按照澳門的法律制度規定,“放蛇”不是一個很嚴謹的法律規定,有關的證據亦會經過司法機關審查,若為非法將不被接納。他強調廉署工作社會有目共睹,經得起市民的批評和社會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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