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批評食安中心面對突發食品安全問題時反應遲緩,促請當局制定一系列本地食安標準。
陳明金指出, 澳門食品長期依賴進口,由於尚未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標準制度,入口食品主要依賴食品輸出地的檢測,因此,一些重大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在鄰近地區被揭發並進行大肆報道後,澳門才會著手跟進排查,令人記憶猶新的有內地“福喜肉”、 台灣地溝油事件等。
陳明金提到,政府2013年底成立食品安全中心,下設管理規劃處、風險評估處、風險傳達處,具有調查和處理與食品有關的投訴、監管在市場流通的食品、收集食品安全資訊、發佈食品安全資訊、發出食品安全警示等職能,但在面對突發的食品安全問題時反應遲緩。比如,日前,有市民在街市買到疑似“注膠蝦”向食安中心和民署稽查投訴遭懶理,在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後,民署才有所回應,雖經排查,未發現異常情況,但是,對於居民的投訴,一開始表示“做唔到嘢”,後又解釋“不鼓勵市民帶問題食品到食安中心檢驗”,等等做法與食安中心對外宣傳的“懷疑有問題食品可直接反映”似乎言行不一。
陳明金認為,食品安全直接關乎居民身體健康,除了要把好進口食品的檢驗關,將食品風險控制在消費環節之前,一旦出現類似“注膠蝦”等突發事件,主管部門應迅速介入,盡快檢測及判斷食品是否有問題,以及時阻止問題食品在流通環節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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