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天津爆炸事故教訓
青洲坊六建議加強危品監管
【本報消息】就天津危險化學品倉庫爆炸事故,青洲坊會認為特區政府有必要詳細檢視現行本澳法律是否足以規管危險品,並對現時澳門各倉庫進行排查,保證居民生命安全。有關團體並向政府提出六項建議,敦促當局加強對危險品的防護措施及物流存放貨物的安全監管工作。
澳曾發生危品爆炸
青洲坊衆互助會理事長張捷、副理事長陳鳳昨日下午三時半在會址舉行新聞發佈會。張捷在會上表示,澳門過往亦曾發生過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如二○○三年青洲中途倉旁非法貨倉爆炸,以及今年五月黑沙環第六街倉庫爆炸均涉及不當儲存危險品,認為兩次事件都顯示出有關當局並未嚴格監管澳門倉庫存放危險物的情況。張捷表示,目前澳門雖然有嚴格法例規管易燃物品的入口、運輸和儲存,然而對其他類型的危險品,尤其危險的化學品儲存和監督機制並不清晰,沒有明確的法例界定和規定。此外,對廢舊電池、天拿水等物品也無作詳細規管,而事實上這類物品在儲存不當時,再配合其他易燃物品的不當存放,隨時會發生如黑沙環第六街爆炸的嚴重事故。他質疑本澳負責監管有關危險品的部門權責不清,是居民所關心和憂慮的。
青洲坊並關注到目前澳門消防條例中不少規定未能配合社會發展作出修訂,例如修車廠使用的有機溶劑及風煤等危險品,以至對設於民居附近物流業的監管等,認為物流倉儲應受到消防條例規管。
規管修車廠物流倉
陳鳳指出,政府近年針對易燃易爆品的倉庫規管的確做了不少工作,但對於工業大廈內存放危險品的數量,甚至危險品進入工業大廈後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認為假如政府連危險品的流量、進入本澳的數量都無法掌握是難以理解。促請當局盡快完善相關領域的法律,對危險品的流向、存量等有所掌握。
青洲坊會並批評青洲山一帶修車場的管理問題存在多年,至今政府仍無法解決。近年由於廢舊車輛急增,青洲山廢舊車輛堆積,並佔用住宅樓宇附近通道,居民擔心舊棄車輛發生火警時,將波及大廈民居。有關方面認為,假如當局能規範危險品的存放與管理,對車輛維修業亦起到促進作用,推動業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是避免災難發生關鍵之一。
坊會就危險品監管問題向政府提出六點建議,包括主動排查現時各大小倉庫的安全措施和儲存貨物的情況;盡快檢討現時特區政府對危險品入口、運輸、儲存和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管機制;修訂消防條例,明確廢舊電池及天拿水等有機溶劑的儲存和使用;修訂修車場及廢車場運作規章並嚴格規定修車場和廢車場的安全措施;盡快覓地啟動中途倉搬遷工作;規管物流業存放貨物的安全監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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